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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警察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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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警察学院学报》投稿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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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警察学院学报》是由辽宁省公安厅主管、辽宁警察学院主办的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刊载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创新意义的学术论文。本刊为双月刊,逢单月10日出版,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 2096-0727  CN21-1599/D。

    本刊主要栏目:法学论丛、侦查探索、公安管理、犯罪研究、公安技术、狱政研究、实战训练、公安教育等。

    一、来稿应有创新,词语准确,句子通顺。

    二、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要注重学术质量,反对粗制滥造和低水平重复。

    三、本刊编辑部对来稿有修改权,对所发文章有版权。请认真阅读第十条版权协议,如投稿成功,视为默许该协议。

    四、来稿应有150-200字的摘要及3-8个关键词。摘要应具有客观性、凝炼性、等值性、协调性,不用“本文”、“文章”、“笔者”、“作者”等词作为主语。在价值含量上,摘要应与原文献等同。摘要要突出原文献的创新点。多个关键词之间应用分号分隔。

    五、来稿请将文章题目、作者姓名、单位名称、摘要、关键词等译成英文附于参考文献后。

    六、来稿请注明作者E--mail、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及个人简介。个人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等。联系方式及个人简介附于“英文翻译”后。

    七、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务必在原稿上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

    八、文章正文的标题、表格、图、公式等应分别连续编号。一级标题用编号一、二、三、……,二级标题用(一)、(二)、(三)……,三级标题用1.、2.、3.……,四级标题用(1)、(2)、(3)……。图标位于图下,表序位于表上。

    九、请用顺序编码制著录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在正文中使用的先后顺序用数字加方括号标示。是否附有参考文献以及所附文献是否规范将是本刊筛选稿件的重要标准之一。文章的释义性注释和引文注释均采用尾注形式用数字加圆圈(如①②······)位于正文后参考文献前。文后参考文献请勿采用“插入—引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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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727(2020)05-0001-09
收稿日期:2020-07-16
作者简介:XXX(1960—),男,辽宁鞍山人,主任,副教授,学士。研究方向:  。
基金项目:辽宁省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C001)。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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